六、靜態A4紙圖睫毛設計:包括實體作品、照片作品及網路行銷作品。

美睫作品繳交示範照片
正面 /左側   /右側

(一)創作主題:請美睫師自訂主題,須說明創作理念。並於GOOGLE相簿中之照片資訊中說明。
(二)實體作品規則:
1.         無主題限制。
2.         可至網站下載紙圖。
3.         紙圖上除了睫毛設計及髮妝外,其他部位不能有任何文字或記號。頸部和肩部不能夠有任何装飾品或彩妝。 除臉部及髮妝外,其餘部分不可上色。只可以A4白色紙圖參賽,A4紙圖請以平放桌面方式參賽。
白紙不限紙質及厚度,不可裱框,底部亦不能使用物品盛裝。除了A4 白色紙板。
4.         睫毛部分必須黏貼假睫毛後再做創意設計。
5.         睫毛必須直接黏在紙上,不可以先貼雙面膠後再貼上睫毛。
6.         睫毛不可使用兩副睫毛參賽(可以黏貼下睫毛),也不可在睫毛上重覆堆疊。
7.         裝飾物不能超出A4四周2公分,高度部分不可超過10公分。照片作品。
8.         作品以睫毛為主,但是要有髮,妝搭配 (佔整体10%)。
(三)規則:
1.拍照工具:一律限用手機拍照,不得以專業相機拍攝
2.照片注意事項:所有照片都不可以用美肌效果。僅可「裁切大小」、「調亮度」及「對比」,不得調色或其他特效或修圖。照片檔案需1MB以上。
3.繳交作品照片數量如下:
A.     正面照片90度一張。
B.     右側照片45度一張。
C.     左側照片45度一張。
(四)作品繳交方式:
1.         實體作品繳交:請於7/107/15將假皮交給各地伊美。
2.         照片作品繳交:請於google相簿上開相簿,將相簿連結於7/107/15line傳給各地伊美
3.         網路行銷評分作品繳交:
A.     時間:統一於7/10當天淩晨0點後(提前發文之作品不計讚數)
B.     內容:自行挑選含有「本次創作主題之照片」於參賽者之「粉絲專頁」、「IG」及「BLOG」發文。
C.     文章內容必須標註(TAG) #2020伊美伊美盃美業競賽作品、#台北伊美美容教育機構、#台中伊美美容教育機構、#高雄伊美美容教育機構。
D.     「粉絲專頁」、「IG」及「BLOG」發文貼文連結於7/107/15line傳給各地伊美。
(五)評分方式:
1.     專業技術評分:
A.     主題創意。
B.     技術。
C.     美感。
D.     作品拍攝成果。
2.     網路行銷評分:
A.     貼文按讚人數。
B.     發文品質。